国家统计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从“数据获取方式”和“数据发布的引导方式”两个方面着手改进房价统计,其内容涉及房价的数据来源、调查方式、汇总方式、计算方式,并拟发布与“股指”相类似的房地产价格的定级指数。
今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称“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被公众戏称点错小数点。此后,有关进行空置房调查的呼声也不断高涨。
根据这个征求意见稿,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依据房屋中介公司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征求意见稿中,新建住宅设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保障性住房,是指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新建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林(垦、煤)区改造房以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至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二手住宅设置也按照上述标准进行。
据了解,该调查方案若得到通过并施行,国家统计局将于此后每月18日发布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和二手住宅销售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总指数。
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查阅。公众可在9月25日至30日间,通过电子邮件或来函(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服务业价格处收,邮政编码100826)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家点评
真实数据能提供准确判断依据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
统计局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进行房价统计我认为是一个进步,首先这样统计得出的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可以说统计局原来的房价统计方式很不专业,公布的数据完全脱离老百姓的真实感受,甚至引起了一些不满。而这次采取网签的数据统计则可以精确到每一个城市每一个小区的每一套房,可以说数据是比较可靠的,而且统计局采用建委的数据还可以避免以前出现的“数据打假”现象。其二,统计得出的真实房价数据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给决策者提供准确判断依据,同时让老百姓对房价的涨跌有更加直观真实的感受。
统计局改变房屋统计方法的做法值得表扬,但我觉得只限于35个城市数量少了一些,现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房价涨幅也很快,我建议统计局对这些城市也都采用网签的数据进行统计,这样会更加准确。
二手房数据价格也将更真实
中原地产北京总经理李文杰
二手房的交易因为涉及到阴阳合同以及数据滞后等问题,很难掌握准确的价格。以前统计局对二手房价的统计就像猪肉价格统计一样,环比同比涨多少就是一个数字,但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是二手房的价格高低位置好坏占了很大因素,西城的二手房价格和通州二手房的价格就不能一概而论。现在统计局要求住宅样本选取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我觉得将来二手房统计出来的数据会更加真实,对宏观经济和个人购房者也会有实际指导意义。另外,我建议二手房的数据变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价格变动幅度来公布,因为对于真正的购房者来说,不同区域的房价变动对于他们来讲可能会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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