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高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于洪区区划调整,原陵东和北塔街道所管辖的区域划分给皇姑区。高女士因此前往皇姑区房产局办理房产证更名,被告之需要交纳100元左右的费用,而办理土地证更名需要缴纳400多元钱,且有部分费用没有发票。高女士对此很难理解:办理更换地址的手续都要老百姓自己出钱办理,而且价格很高。 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在接到投诉后,记者前往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采访。根据读者提供的情况,记者首先前往位于华山路上的皇姑区土地局了解情况,该局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纯的行政区域变更,市民并不需要前往土地局更改土地证,只有在发生交易的前提下,才有必要前往土地局变更土地证,而更改土地证的费用是23元,并没有其他支出。
记者随后联系反映情况的高女士,高女士表示,自己事实上并没有前往土地局,而是她的一个朋友代替她前往土地局咨询之后,将收费情况转告给她的。
另外,记者查阅到了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办法》的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及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进行变更时,房屋权利人需缴纳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房地产共有权证)、图纸费等费用。
本报在此提醒相关市民,行政区划变更带来的房产证、土地证更改等事宜,势必会涉及到费用问题,而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市民在缴纳这些费用时,应认真咨询。同时,本报建议相关市民,在办理类似手续时,应尽量由本人亲力亲为,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高女士投诉记者核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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