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房屋登记10项惠民举措解读之二
沈阳市房产局在前期推出40项便民举措的基础上,又推出房屋登记10项惠民举措。9月16日,市房产局委托本报继续对相关举措进行解读。
解读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沈阳市房产局推出的一项惠民生新举措。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房屋交易过程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资金管理公司(沈阳市房产局下设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的机构)监管,待买卖双方履行完交易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资金管理公司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确保买卖双方“钱证两清”。
参加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可避免纠纷,防范风险;简单方便,缩短时限;免费服务,利息照付。
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为方便办事群众,在房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三楼)专设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通道”和银行开卡窗口,提供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一站式”服务。
申请“资金监管”的卖房人在办理房证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银行就会把房款转入卖方预留的个人账户上,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卖方。
举措五:开设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通道,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快捷服务。
举措六:实行网上预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人不需到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排号等候,直接到窗口办理即可。
解读
沈阳市房产局在去年推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集中申请举措后,又研发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预约排号系统,实现了网上预约登记功能。购房人进行合同备案后,可与开发企业在网上预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间,按时直接到指定的窗口办理即可,不需再到办事大厅排号。
预告登记收费标准: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解读
在金融机构网上申请存量房抵押贷款、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包括: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抵押的房屋;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需要办理抵押的房屋;有证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需要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的房屋。
在申请存量房抵押、注销登记时,按照原来的登记流程,抵押人应先到金融机构进行申请。申请完成后,由抵押双方共同到登记大厅进行申请,经审验合格,在承诺的工作日后,领取登记证明。实行网上抵押、注销登记后,抵押人只需到金融机构申请一次,通过市房产局设置在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网上终端系统,将所有要件电子信息传递至房产局后,房产局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审批,抵押人不需到办事大厅来申请,有效地减少了抵押人在金融机构、房产登记大厅两个机构的往返次数。 本报记者 彭跃东
举措七:实行网上申请抵押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抵押人到金融机构与其共同在网上申请,不需到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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