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个窗口办多种业务 让您排队省近半时间 在一个窗口可以办理多项业务、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出家门就能办、二手房过户成功短信通知你…… 昨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10项“惠民生”服务举措,主要是为了有效均衡各窗口间的业务量,缩短市民办理各项业务的等候时间。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房产局三楼的大厅里看到,原本一个窗口只能受理单一业务的服务模式已被打破。目前,每个窗口都能办理商品房办证、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等多种业务。 沈阳市房产局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主任刘戈介绍,业务窗口多功能化,多种业务可以平行受理,可以避免有窗口“一边忙一边闲”的现象。 刘戈说:“整个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三楼共设有多功能窗口30个,现在一个窗口可以办理多种业务,大大节约了市民等候的时间,相对于原来一个窗口只能办理一种业务来说,市民的整体等候时间现在大约能够节省一半。”
如果房产证办完了,可是人在外地或者是不方便亲自到房产局取,现在您就可以选择让快递给您送上门。 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开设“EMS邮政快递”窗口,提供房产证邮递服务。 只要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约定由“邮政快递”窗口人员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将缴费及取证的受理凭证交给“邮政快递”窗口人员,工作人员持受理凭证,在规定日期完成缴费、取证后,就会将房产证邮递到产权人约定的地址。
如果市民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遇到啥问题,每周一到周五,在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三楼,有专业律师资格的法律顾问免费为您咨询服务,指导咨询人维权。
买卖双方在一楼的“监管专用通道”办理完税查询并进行完税后,可以到三楼咨询台领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通道”号码,直接办理转移登记,不需参加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登记业务大排号。
为了提高市民办理各项业务的效率,9月15日以后,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购房人,可与开发企业在网上预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间,按时直接到指定的窗口办理即可,不需再到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排号等候。 刘戈说:“买卖双方在开发公司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进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网上预约’流程,选择已备案合同号码,双方确认预约登记时间后,系统自动打印预约单,申请人持预约单及相关要件,在指定时间到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指定窗口直接办理预告登记就行了。”
9月15日以后,凡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抵押贷款和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只需抵押双方到金融机构,共同在网上申请即可。 刘戈说,这样就不用像原来那样,在金融机构和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之间来回往返,而在以前这种往返至少需要两次。
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二楼开设“大宗发证”窗口。 申请人如不能亲自领证,可以在申请登记时约定由金融机构、开发企业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 办理程序:由代办人持《受理凭证》、交费收据、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大宗发证”窗口批量领取。申请人如自行领证,可按回执日期直接到二楼指定窗口领取,基本能随来随取,不用再排队等候。
在市民办理房屋相关的业务时,办理流程进行到哪一步,还有多长时间能够办理完毕,这些信息一直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 昨天,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为使购房人及时了解到这些信息,沈阳市房产局建立了房屋登记信息短信服务平台。 9月15日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商品房办证及二手房买卖的用户,可自愿提供手机号码,如已提供手机号码,可在第一时间免费接收到房屋登记办理状态的短信。 例如,购房人递交了商品房办证申请资料后,经沈阳市房产局受理审核后,购房人即可收到短信提示:××先生/女士:您办理的受理号为×××的商品房登记已完成,请您按照《受理凭证》标注的取证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在房产登记大厅的各个窗口,包括市内五区的窗口都设置了居民身份证识别仪,即时、准确将相关信息读取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提高服务效率。
为方便查询人查询房屋登记相关信息及房屋登记办理状态,沈阳市房产局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正在筹备设立“房屋登记查询”专线,初步拟定于11月1日开通。 届时,查询人可通过拨打电话,根据语音提示,查询相关房屋登记要件、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查询已经受理的房屋登记办理状态,还可在工作时间段内转接人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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