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先抵押后放贷 贷款流程最纠结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薇报道:针对今年楼市新政颁布之后出现的购房违约现象,银行人士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国家对购买多套房进行严控,使得一些多次购房者无力承受更高首付甚至办不到贷款所致。而这种情况在首套房和二套房上比较少见,因为新政在上述两种购房行为上的政策变化不大,主要调控的是三套及以上购房或异地购房。
银行人士表示,今年“国十条”出台后不久,全国各地都出现不少购房违约现象,并引发大量关于定金和首付的纠纷,这主要体现在新政出台前正进入审批流程和未最后放款的房贷申请案例上。由于银行的贷款发放必须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抵押给银行之后,所以在房产过户前银行只能出具一个同意贷款书,对贷款意向和成数做初步约定,但最终是否放贷、贷多少要看房产抵押后和银行签订的正式贷款合同上的约定。
“若是正好卡在新政之后还没批下来的房贷申请,就很可能遭遇变动。比如当时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使得此类房贷申请最终都没能获批,贷款人从银行借不到钱,自己又无力全款支付,就只能违约。”银行人士表示,从银行贷款流程上来看,实际上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一直都在,只不过今年的调控尤为严厉,所以问题也显得特别突出。但由于多套房贷本身就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因此从近段时间银行反馈回来的情况看,这样的个案在贷款总量中只占到很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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