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用户 密码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赁 | 新闻 | 中介 | 免费发布 | 业主社区 | 建材团购
免费 ·发布出售信息 ·发布出租信息 ·发布求购信息 ·发布求租信息 ·发布合租信息 ·发布装饰图片 ·使用帮助
沈阳房地产网_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沈阳新闻 > 正文

沈阳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不能少于30%

http://www.F024.com 2010-6-11 11:23:59 沈阳晚报 [字号: ]

  6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草案)》,首次对古树、大树、名木的“身份”予以明确。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叫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古树、名木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即使死亡后,也要经有关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方可处理。同时,这些“有身份”的树,还各有不同的保护范围。这些规定为过去经常遭遇尴尬的古树、名木保护撑起了刚性“保护伞”。

  “绿地”写进房屋买卖合同。今后,新建住宅区建设工程附属绿地的面积、位置,都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同时,建设项目必须安排附属绿化用地。其中,新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至少要达到总用地面积的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

  沈阳市曾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城市公共绿地。《条例(修改草案)》对此进行了细化,提出认养人可以通过投资、捐资等认养形式参与绿化建设和养护,并可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条例(修改草案)》还增加了禁止在绿地内或树木旁烧烤的内容。

 

评论】【收藏此页】[字号: ]【打印】【关闭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 沈阳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不能少于30%
· 卷走5万元沈阳一物业公司“蒸发”了
· 沈阳首个“路上喷泉” 10天后亮相和平大街
· 沈阳铁西广场9月建成地下停车场
· 中街商圈流金淌银的“沈阳铜锣湾”
· 在沈阳买房的外地人可以办医保
· 注目房产“世界杯”共举沈阳楼市“大力神”
· 核心提示:沈阳商业地产供求比趋于平衡
· 住宅质量投诉沈阳市民可找工程质监站
· 沈阳首次提出“人均绿地建设最低标准”

区  域:  
楼盘名称:  
开 发 商:  
物业地址:  
投 资 商:  
建筑单位:  
付款方式:
快捷搜索 沈阳市新楼盘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快捷搜索 沈阳市二手出售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10万以下,10-20万,20-30万,30-40万
40-60万,60-80万,80万以上
高层,多层,小高层,门市,普通住宅

快捷搜索 沈阳市出租房源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中介加盟 | 网站帮助 | 房产联盟 | 房产论坛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024.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