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介用户 密码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赁 | 新闻 | 中介 | 免费发布 | 业主社区 | 建材团购
免费 ·发布出售信息 ·发布出租信息 ·发布求购信息 ·发布求租信息 ·发布合租信息 ·发布装饰图片 ·使用帮助
沈阳房地产网_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沈阳新闻 > 正文

住宅质量投诉沈阳市民可找工程质监站

http://www.F024.com 2010-6-11 11:12:57 沈阳日报 [字号: ]

  房屋不同部位

  保修期限不同

  问:我买的商品房3年了,现在屋顶出现了漏雨等问题,是否还在保修期内?

  答:房屋不同部位保修期限不同。建筑工程保修的范围和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其他土建工程:阳台窗台漏水;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内外墙及天棚粉饰装修开裂、起鼓和脱落;门窗变形、开关不灵;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等,保修期为两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上水管道渗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渗漏;电器安装不符标准,保修期为两年。

  开发商拖延不修房

  可找质监站说理

  问:房子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而且也在保修期内,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修,该怎么办?

  答:到所在区质量监督站投诉。依据《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规定,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责任单位不按本条例规定保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责任单位存入的保修抵押金中支付。

  反映问题件件有回音

  问:我在于洪区某楼盘买了一处房子,墙面漏雨长毛,找过开发商,但至今未能解决。

  答:将尽快与区质监站联系,到现场了解情况后,督促开发商整改。

  提示:几位市民通过热线反映了各家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张文颖表示,在热线结束后,他们将一一与相关区站联系,协调督促开发商整改,尽快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并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

  准入、清除从严管理

  问:目前,有个别开发企业不讲信用,存在虚假宣传欺骗客户的现象,沈阳市如何加强房产开发监管?

  答:沈阳市将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进一步加大审批管理力度,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重点部位,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开发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那些不讲信用欺骗消费者、严重违法违规建设的不良开发企业记入黑名单,清出沈阳房地产市场,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沈从事房产开发,坚决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配套设施欠缺的地区

  逐步完善

  问:我买房子的位置比较偏,附近没有银行和学校,生活有些不便,将来能不能完善?

  答:将对以前建设竣工入住而市政配套设施欠缺的项目进行排查和补全,特别是近年来在市政配套建设中,对由于客观原因而形成的“半幅路”、“断头路”问题,通过逐年改造的方式进行完善和补全配套设施,为居民的出行和生活提供更方便的条件。同时,对正在建设和已经竣工而缺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地区,对城市周边、新开发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通过引进著名学校、医院、幼儿园、银行,开通公交线路,具备条件的地区开通地铁延长线等措施,促进项目的销售,为市民生活需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越的市场环境。

  “我新买二年的房子出现墙体渗漏,开发商该不该给免费维修?”“按规定应该保修。”6月9日上午8时40分至9时5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铃声不断,近百位市民打进电话反映、咨询房屋建筑质量和房产开发建设等相关问题,几位专家一一解答。

  沈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发处副处长 王  宁

  工作人员     辛宏图

  计划处副处长 乔大勇

  工作人员     林  伟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副站长       张文颖

  工作人员     李  凌

  问:我家装修对下水管道进行了拆改,现在出了问题,是否属于工程保修范围?

  答: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工程保修范围。

  问:我定购了一套期房,开发商承诺赠送的阁楼层高2.2米,我担心到交房时出现变故,该怎么办?另外,在买房时主要查看开发商哪些证件?

  答: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以有效保护个人权益。如果赠送的阁楼不写进合同,就意味开发商的承诺根本就没有书面保证,一旦开发商反悔,业主根本就没有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一定要在合同中明晰赠送阁楼的层高、位置、面积等问题。

  购买商品房时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问: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答: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认定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保留证据,如照片、录像等,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第一时间直接找开发建设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给以维修、更换,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向所在行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开发建设单位不能及时给以维修、更换,或拒绝维修的;出现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维修方案不满意的;购房人找不到开发建设单位的。

  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购房人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的;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购房人可以向所在行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几年前我买了一处住房,但一直没进住,房屋保修期从哪一天算起?

  答:房屋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并不是房屋建成的日期或者楼盘开盘日期,也不是住户的入住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然,用户也可以在购房时与开发商合同约定,以获得准住通知单时间为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作为房主,应该很好地保管好准住通知单,这是确认保修期起始时间时相当重要的依据。

  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报修后,多长时间内应该给予保修?     

  答:目前,市、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设专人受理用户投诉,房屋工程质量投诉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单位在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保修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在15天内给予保修。

  在保修期内,质量监督部门在接到用户投诉后,责任单位必须到现场查看,如果属于保修范围的,除了要依规定进行保修外,对于保修的内容,还必须与用户进行商量,共同确定保修的内容。也就是说,用户对于符合保修条件的自家住房,该咋维修,有着相当大的发言权。同时,如果受到天气等因素影响和限制,不能在15天内给予保修的,责任单位必须积极与用户商定保修时间,不能以此为借口推脱。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话

 

评论】【收藏此页】[字号: ]【打印】【关闭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 住宅质量投诉沈阳市民可找工程质监站
· 沈阳首次提出“人均绿地建设最低标准”
· 沈阳提高建设市场准入门槛 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 沈阳楼市跑入全运时代 浑南楼市上演房运会
· 构建沈阳经济区 双拥一体化新格局
· 4月份 沈阳二手房成交量下跌四成
· 新政影响,沈阳购房者置业观悄然改变
· 在沈阳购房可以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 沈阳"认房"遭遇未联网尴尬 部分银行落地新政
· 沈阳东中街“错位经营”引资500亿元

区  域:  
楼盘名称:  
开 发 商:  
物业地址:  
投 资 商:  
建筑单位:  
付款方式:
快捷搜索 沈阳市新楼盘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快捷搜索 沈阳市二手出售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10万以下,10-20万,20-30万,30-40万
40-60万,60-80万,80万以上
高层,多层,小高层,门市,普通住宅

快捷搜索 沈阳市出租房源信息
大东区 沈河区 和平区 皇姑区 铁西区 浑南新区 东陵区 苏家屯 沈北新区 于洪区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中介加盟 | 网站帮助 | 房产联盟 | 房产论坛

Copyright © 2003-2008 www.f024.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沈阳房地产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