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邹涛投资法这5年来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跟踪调查研究与实际操作掌握的数据,经过综合客观评估,如果本次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中的关于银行二套房贷款认定规定能真正在银行层面落到实处,各银行严格执行,相信中国房地产市场中98%以上利用银行信贷杠杆炒作推高房价的投机行为会被基本遏制。在目前中国社会85%的工薪阶层无力购房的现状下,邹涛可以很肯定并且负责任地说,管住银行泛滥的贷款,是管住房价疯涨的源头之一。
同时,二套房贷的认定措施可以“消灭”中国房地产市场45%以上的不合理住房需求--即不以自住需求为目的而是预期房价会继续上涨出于恐慌、保值和投资需要而跟风购房的这类“假刚需”。事实上,这几年中国的房价短期被不断疯狂推高的始作俑者之一就是大量银行的信贷资金,投机者可以很轻松从银行拿到大量的贷款。这其实是给银行留下非常大的后期信贷隐患。邹涛认为,二套房贷的认定有助于抑制楼市疯狂的投机行为,有助于让中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本来面貌即:买房子是为自住,这对普通自住的首次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意味着市场上短炒推高房价的投机购房需求少了,房源多了,大家也不要再从投机者手上去高位接盘了。二套房的认定政策长远将有利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更有利于银行避开类似于美国次级债那样的巨大风险。
邹涛在此公开呼吁中国银监会等国家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国内各银行严格长期执行,通过向全社会公开银行对二套房贷的操作规范、设立违规操作举报电话等方式,建立民间畅通的沟通投诉渠道,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以防止部分银行出于利益而采取擦边球,上有政策下对策而不执行规定,让银行信贷资金再次流入楼市投机,陷入再次推高房价的“越调控越涨”的怪圈。
关于最新七类情况可认定为二套房贷的详细解析: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四类: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第六类: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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