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密集出台。频率高、指向性强、强度大,可视作这一轮调控的特点。这边厢举措甫出,那边厢效果立现――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房地产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出现了较为集中的抛售,新楼盘的价格也开始出现松动迹象。
楼价起落,本是寻常事,但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则会给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带来不良影响。
部分城市房价为何上涨过快?投机行为是重要原因之一,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助长了房价涨势,推升了房价预期,扰乱了楼市格局。对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调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说得很明白――“严格限制”。至于怎么限制,通知列举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接下来,我们关注的是这些措施如何在各地细化落实。
但是,近年来投机者为何会有较大生存空间?这是个发人深省的发问。炒房和投机,“赌”的是需求猛增趋势,“博”的是价格飙升预期。投机性购房能行其道,一方面说明房地产调控还应完善,另一方面,正说明国内房地产需求本身也“有空可钻”。
问题出在哪?坦率地讲,是我们对住房需求的细分和应对不尽到位,给了投机性购房行为可乘之机。
市场经济很讲求细分。有了科学细分,才能区别对待,实现健康发展。反过来讲,不对需求作出科学界定和合理细分,就有可能出现“眉毛胡子一把抓”。
房地产市场也概莫能外。我国的国民投资积习碰上概念含混的“居者有其屋”,就很容易产生“买房”占绝对主流的房地产需求。当“你买房了吗”成为亲朋好友间最热门的话题时,当产权证成为你我购房与否最重要的卡尺时,当情况千差万别的住房需求者一股脑地挤到商品房这个领域中来时,房价特别是商品房价格焉能不涨?投机炒房焉能不盛?过热之虞焉能不生?
科学细分和积极引导住房需求,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国际社会已经证明了的可行之道。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一些长期关注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代表委员,对这方面问题关注有加――“住有所居”、“居者有其屋”是说每个人都有房子住,而并非强调每个人都要有自己所有权的住房。这位委员作了这样一个对比:美国1974年8月制定的《住宅与社区发展法案》提出,在社区多盖房子卖给低收入的人,当时美国拥有所有权住房的居民只占63.3%。美国从2001年以后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直至这场金融危机爆发前,这一比率才提高到68%。美国为提高这4.7个百分点,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所以,我国对满足住房需求,更应理性和清醒。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对过去稍加回顾,我们就会发现,以商品房和保障房“两条腿”走路,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居民都不买房,那时,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公房配给制度,即廉价的公租制。房改以后,我国逐步形成了几乎100%的商品房制度。对此,要作一分为二地分析――这对改善公众居住条件、推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拉动整个经济发展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实践已经证明,完全依靠市场的商品房制度行不通,总有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年轻人买不起商品房。一条腿走路,有失稳妥,也易出问题。所以,既要商品房,更要廉租房,两条腿走路,才能稳步致远。
其实,如果有兴趣,再去翻看一下当年房改时的相关文本,大家就会发现,多元化地满足住房需求的表述,在那时就已经被明确提出。至于后来的“完全依靠商品房,廉租房缺位”,实在不能不说是件憾事。
失之所在,机之所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以这部分增量调节房地产市场结构,已成为大家的不约而同之举。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近日发布的通知中,也对这方面内容有明确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要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等。
其实,科学的理念,不只存在于细分住房需求这个关键环节。放眼望去,许多领域都离不开“科学”二字。
比方说,在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房子这个不动产上,就很需要科学理念的引入和延展。投资渠道有很多,不单是房子这一种。如何把“有钱就买房”的国民消费传统,与现代金融市场投资理念更好结合,是个事关长远的大问题。再比方说,正确引导公众对于房价的上涨预期,也需要科学的理念和手法。有时,价格上涨预期比价格上涨本身“更可怕”。这可能也是“恐慌性购房”一再出现的重要原因。再往深一步讲,房价是涨还是跌,有时要从更高层面观察:宏观经济政策、城市功能布局、出行方式变革、区域发展互动……这其中无论哪一个要素变动,都有可能给房价涨跌带来影响。
有些时候,科学精神还表现在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尊重、对本质规律的遵循上。比方说,房地产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地域性。虽然不排斥外来的输入性需求,但仍要以满足本地住房需求为主。由此看来,此番调控中要求提供当地纳税证明等举措,肯定是切中了外来炒房者的要害。对合理需求,应当保护;对囤积哄抬,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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