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多家股份制银行出台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并正式开始执行。目前来看,对于第二套房贷,银行普遍按五成首付和利率上浮10%的标准执行;对于三套以上的房贷,则从严对待,表示原则上不发放贷款。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停办第三套房贷,将沉重打击投资性购房需求。 昨日,记者获悉,交行已出台了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开始全面执行新政;深发展也表示,已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自20日开始正式执行。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前,大部分银行尚未出台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不过,各家银行均称虽未收到具体实施细则,但总行已要求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房贷业务全面恢复
在国务院17日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由于各家银行总行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外口径千差万别。
比如,本周一本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广州地区的一家银行个贷人员时,其表示,由于细则未出台,暂时不受理贷款申请。但随后,该行又有人士表示,并未暂停房贷业务的办理。另一家银行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个贷人员表示暂停了手头一切事务,总行却表示房贷业务一直正常进行。
不过,在昨日各银行陆续出台实施细则后,这种混乱局面有所改善。之前表示暂停房贷的银行,也全面恢复业务的办理。
首套自住房 利率最低还能打7折
根据交行的实施细则,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利率方面,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优质客户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0.7倍。
交行方面表示,首套房以家庭界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则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深发展也表示,从4月20日起,所有住房按揭贷款必须严格执行新政,对于新申请的“第二套房”房贷,利率为基准上浮10%。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定义,则以银监会的最新正式解释文件为准。
第三套房 原则上不发放贷款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措施普遍从严
从目前情况来看,已经公布细则的银行普遍对第三套房贷实施了比通知更加严格的措施。
如交行表示,“原则上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对于确属真实自住需求的,比如客户因工作地点变更需另购住房,或成年子女与父母为房产共有人但确实分开居住等情形,可予发放贷款,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如当地监管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当地监管规定)。对于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不得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5倍(如当地监管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当地监管规定)。
深发展也表示,“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我行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观点
有效阻遏投资需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第三套房停贷将对投资性购房需求造成严重打击,“这也是此次调控政策的初衷和目的”。
他认为,要对如今的中国楼市泡沫进行遏制,必须提高投资性购房的成本,“单单增加房屋供给解决不了问题”,他说,房地产已成为中国富裕阶层配置个人财富的通道,第三套房停贷能有效阻止这一通道的效果。
发改委:
3月住房价格
仍呈上涨趋势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房价的监测显示,3月份住房价格仍呈上涨趋势。其中,新建商品房集中成交价为8130元/平方米(下同),环比上涨0.70%,涨幅比上月下降1.63个百分点;最低和最高成交价分别为5768元和13326元,分别比上月上涨0.84%和3.08%。存量房集中成交价为6191元,环比上涨2.01%,涨幅比上月上升1个百分点。
分类别看,存量住宅价格涨幅高于新建商品住宅。其中,新建商品房住宅集中成交价为7692元,环比上涨1.09%,涨幅比上月下降1.5个百分点。存量房类别中,住宅环比价格上涨2.69%。
最新消息
震区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为了抓紧恢复青海玉树震区的金融服务,央行将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再贷款利息在支农再贷款利息水平上降低一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称,“总量来说需要额外增加贷款的数量不会很多,不会对整个货币信贷产生影响。央行的信贷支持完全可以满足当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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