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对外表示,已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农、中、建、交四大行也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务院房贷新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众多购房者对新政策充满期待,希望能尽快看到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新政策对房价的影响与各家银行切实执行新政的时间密切相关。 16日,工行对外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扼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要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决定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农、中、建、交四大行随后表示,一直以来各行都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文件执行房贷政策,目前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建行表示,始终按照国务院政策精神和有关监管要求,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信贷政策,并加大执行力度。
据记者采访了解到,不久前,建行已向全国各分行下发文件,要求收紧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建行北京某支行的个贷经理介绍,目前北京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在20%至30%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8倍;首付款比例在30%至40%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75倍;首付款比例在40%以上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7倍。
建行总行有关人士表示,建行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新的房贷政策,就客户不同的风险情况,考虑首付款比例、信用等因素,对房贷政策进行细化和差别化调整。
目前,中行的房贷标准是,对自住型购房客户,利率执行比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85%;对于投资型购房客户,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此次房贷新政出台,中行正在研究实施细则,并将严格执行新政策。
农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行有关业务部门正在起草相关文件,近日将下发全国各分行。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16日强调,银行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银监会将加强对银行各类房地产贷款行为规范的监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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