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了一些措施,其中广州出台了“新穗7条”,比2007年的“穗7条”又有所加压。保障性住房的大量供应,能否有效平抑部分城市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业界议论纷纷。
我赞同政府大规模提供保障性住房,但如何让其更成功地实施却有一些问题要解决。首先,要调整保障性住房的结构。我坚持几年来一直坚持的观点,即在保障性住房中,要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只在房价实在平抑不下来、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时候,临时出台一些限价房;而要加大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尤其是要完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制度。经济租赁房和限价房是“半公共产品”,都涉及到一定时间后的产权转让,最终将转化为私人商品房,多少有“劫富济贫”之意。由于可以成为投资对象,因此目前无论如何都难以杜绝钻空子的投资行为,从广州、深圳以及武汉等地多次爆出违规事件就可以看到其弊端很多。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或经济租赁房)如果只租不售,那就永远是“公共产品”,理论上可以不断流转,让贫困户和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者有其居”。
其次,要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和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一时难以退出保障性住房之前,要通过网上公示、加大违规处罚等措施来防止弄虚作假,提高违规成本;一旦发现违规,不仅收回住房,还要根据居住时间长短进行经济处罚,否则就以坐牢替代,使欲违规者望而却步。对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要降低标准,不提供停车场所,户型一律在60平方米以内,使其只要富裕起来就想搬离,从而再转让给新的租户,让这类“公共产品”周转起来。租户资料也要对外公示,防止“搭便车”行为。
再次,要完善二手房租赁市场,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如果没条件租住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又买不起新房,应该转向二手房的买卖或租赁,而不是一定要提供适合这个群体的新房。除了买卖之外,二手房租赁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防止房东欺行霸市。可学习美国城市建立房客委员会,制约房东的不公正行为,实行规范化的租赁合同管理。二是方便户口的转移和小孩入学。只要是本地户口租房五年以上小孩可以在当地入学;外来人员也享有同样的小孩就近入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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