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在沈阳可能面临有效限制。
记者昨日了解到,虽与北京有所区别,但沈阳有关方面正在酝酿出台房产调控政策,除了政府部门可能对终端销预售环节收紧外,二套房、交易税费等都出现了实质性收紧政策。
核心措施:拟公开房源,抑制捂盘惜售
北京措施: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打无证售房、未按规定时限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房屋交易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沈阳动向:昨日记者从沈阳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商品房价格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因此在行政审批阶段,物价部门并不对开发商的销售价格进行核准,所以目前还没有根据所谓申报价格执行销售。
但某主管部门负责人昨日向记者透露,目前沈阳市正酝酿出台商品房销预售有关办法,草稿已基本完成,待政府审议通过后将以正式文件对外发布。
“所谓申报价格目前在沈阳尚不明确,它的确定也需要这个文件的支持。”该人士表示,从现在的执行层面看,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时,都会对销售方案进行上报,其中也填报了相关楼盘的销预售价格,但由于目前沈阳商品房价执行市场定价,该价格并非是最终的市场定价,开发商在实际售楼时也不需参照这个价格,今后将固定这个申报价格,将其变成实际销售价格。
“仅就销售环节的调控来说,需要房产、物价等部门的联合行动。”该人士表示,在规定时间内监督开发商公开全部房源,在销预售的批复环节没有执行困难,因为在办理销预售许可证时,可售楼盘都是“登记在册”的,但沈阳应该执行什么时限标准,还有待于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联动措施:税收、信贷政策直指二套房
北京措施: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沈阳动向:记者昨日了解到,虽与北京政策不尽相同,但沈阳针对二套房也同样出现收紧现象。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按今年沈阳新实施的政策,非普通住宅的转让将把新旧房产进行区别对待,如果购房者购买新房后转让,要交纳4%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二手房,再上市转让则须主要交纳5.55%的营业税、20%的个税,以及按评估价格交纳土地增值税,征收比例基本在30%~60%。
转让普通住宅方面,在延续年初政策的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比如取得产权未满5年的房子,再转让须交纳个税和营业税;取得产权满5年的房子,再转让还要考察是否为购房者的“唯一住房”,如果是唯一住房,只交纳营业税,一旦还有其他住房,要另交个税。
如果是贷款买房,二套房的政策将更加审慎。公积金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已结清贷款、再贷款买房的,要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等考察因素,确定是否执行4成首付比例,但利息不变,而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存在此情况的,都将列入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考察范围,这区别于去年所执行的政策。
沈阳某银行个贷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前,该行就收到了总行的通知,对二套房政策进行了明确,除了彻底取消七折房贷优惠政策外,已结清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再贷款也要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首付比例,并确定利率浮动幅度,“目前看,基本都要首付四成,考虑购房者实际承受力,利率的上浮是比较谨慎的。”
专家观点
抑制房价应增加有效供给
“中央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要进行落实,这也是近期房地产业政策比较密集的主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昨日表示,随着中央政府和老百姓对房市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提高,在延续2008年抑制政策的同时,2010年的政策将有不同。
牛凤瑞说,虽然有在预售环节加以调控的可喜手段出现,但遗憾的是,政策在一些领域似乎出现了“插手市场规律”的问题,比如在房屋结构上片面强调“90平方米以下占70%”,房产是高度个性化的产品,这些一刀切的政策效果有待评估。
“我国的基本目标是抑制房价,手段应该是增加有效供给。”牛凤瑞说,提高利率增加购房成本、提高税费增加流转成本等,可能在短期内会产生效果,但长远看都会最终转嫁到消费环节、或多或少地推涨房价,所以应该对现有政策进行评估、优化。在提供有效供给方面,应该继续执行适度宽松的信贷政策,合理化土地梯度结构,从而保证不同层次的需求。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曲赜胜昨日表示,北京“新政”标志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已从宏观指导期到了地方执行层面,因为对这些政策开发商已经有了思想准备,鉴于2009年的业绩,相信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开发商的经营策略应该有所准备,所以短期内对开发商的压力不会很大,如果说可能产生深远影响,还要看今明两年政策是否会持续。
另一方面,去年拿地量比较大的开发商,应该及时调整开发策略。曲赜胜说,打击捂盘惜售等政策对于抑制房价来说是利好政策,对购房行为更具保护性,预计今年沈阳房市整体平稳,不会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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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只靴子”将纷纷落地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出台的政策比较“温和”,房地产市场不会出现大起大落。
“北京的政策一直说要出,现在这只靴子终于落地了,会减少开发商和购房人的观望情绪。”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公司副总王新光认为,从此次北京出台的政策看,贷款、税收等政策并没有超出“国十一条”。
我爱我家副总胡景晖表示,北京政策中的很多条款其实在春节前就已经落地和被市场所消化了。这个细则的出台意味着阶段性的尘埃落定,可以消除市场上目前的一些观望情绪,特别是平抑房价的过快上涨,规范市场的公平交易。
同时,新政没有新的更严厉的抑市措施,各项政策保留了首次置业的优惠,而对于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改善型购房人来说,首付比例提高不会影响他们的购房意愿。因此,细则的出台对2010年的市场应该说还是利好的。
多数业内专家表示,在两会前后,各地方政府的调控细则将陆续跟风出台。
实际上,自“国四条”、“国十一条”出台后,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先后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上海在去年年底出台了“沪四条”,南宁更将成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南京市也在近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降至20万元。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央及北京市一系列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近期北京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应有所增加、投资投机性购房有所降温、价格涨幅趋缓的积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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