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1日举行的2010年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论坛上,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房地产税的开征在即,当前需要做的一项工作便是通过向全体社会成员介绍这个税种,普及相关的知识,以消除目前尚有的对房地产税开征的一些疑虑。
贾康称,如果房地产税不出台,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在本质上与过去几年的调控将不会有本质区别,改变不了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很有可能重新陷入治乱循环的圈子里去。 房地产税开征将会是带有制度建设的改革色彩,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状况。
而对于外界有关楼市合理合法性,甚至技术可行性的诸多质疑,贾康也做了简单回应。
贾康称,尽管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的信息表明,房地产税的开征不会涉及第一套房,很有可能遵循“存量不动,增量开始”的标准,因此肯定与社会中广大中下阶层肯定无关。
虽然房地产税的开征与土地出让金存在在重复征收的问题,但重复征收问题在税收领域非常普遍,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是否会对市场有良性反应。贾康认为,市场自身有个调节过程,开发企业对房产税开征形成预期之后,必然会在招拍挂市场降低出价,从而减少土地出让金在税费中所占的份额。此外,对于过去已出让的土地,贾康称,可以采取“老地老办法,新地新办法”的思路去解决问题。
贾康还称,在房地产税试点阶段,必然会存有地区间征收方式方法不同的差异,上海、重庆这样的城市会被允许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制度。整个房地产税的开征过程必然是先建立基本框架,再图改进。
而在技术上,如房产价值的评估等方面,贾康称目前在技术引入及后台建设上也已不成问题,只需要对相关人员做一定的技术培训即可。
而有关房地产税对税务改革的意义,贾康称,对于“土地财政”的抨击中,有些学者一直将90年代的“分税制”视作是“土地财政”的根源。“但目前的现状是,在省级政府以下,一直没有进入‘分税制’的状态,县市一级政府多还是以税收分成制及包干制的形式来处理税收问题。”贾康称,从中央到地方五级政府间,有二十多种税收改如何分成的问题至今无解,这其实是分税制改革不完善,不得已而遗留到现在问题。记者 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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