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报料】
“政府给我们雪中送炭,我们却乐不起来,好事成真咋就这么难呢?”10月19日,低保户张先生向本报求助:政府制定了低收入家庭租房可以申领补贴款的惠民政策,但限定的条件让他们很难办,“眼看好事就要黄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多替百姓想一想,像我这样的有很多人呢!”
求助:
好事办起来有困难
居住在大东区的张先生是低保户,身体有残疾还没有住房,一直租房居住,生活十分困难。 10月13日,张先生接到社区通知:市里制定了惠民政策,低收入租房百姓每月可领取200元补贴。“我乐坏了,这就是雪中送炭,帮我解决老大困难了!”
他从大东区房产局了解到,申请补贴首先需要办理《房屋租赁证》,证明确实租房了。社区通知在10月13日到19日之间申请租房补贴,除了他自己的相关证明外,还需要所租房子的房主出具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本。
“要房主的房产证?能给我吗?”想到这儿,张先生不禁担起心来。
张先生在长安街道一小区租房,他联系到房主时说明情况,房主担心自己的这些证件交给陌生人,以后会给自己造成麻烦,就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了他。再找几次后,房主生气地说:“以后再也不租给你们了,事儿太多,又要这证又要那证的!”
10月19日,是社区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张先生苦恼至极,又去大东区房产局求助。“我在房产局遇到很多像我一样的人,房主都不愿拿房产证,大家都非常苦恼。”张先生很无奈,也很着急,过了截止日期,就不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了。
调查:
好事因为啥没办好
19日上午,张先生向记者求助,希望能反映一下自己遇到的情况,也想问问是不是可以延长期限,等办理好证件再去申请补贴。
当天,记者对张先生的困难进行了调查。大东区房产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这条惠民政策确实正在办理中,但都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统一申办了,“全年都能办,根本没有时间限制。”
由于大东区办理“租赁证”的社区人员都去参加培训了,记者没有联系到。长安街道办事处社保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条惠民政策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他们也在督促各社区加快办理,“好事就得快办。”至于何时截止,该工作人员含糊地说:“能快就快点,越快越好。”
建议:
办好事多为百姓想
采访一圈下来,记者了解到张先生的困难主要有两点,一是交证的最后期限到了,一是无法拿到房主的房产证等证件。这两点,让政府惠民的好事变成了百姓的苦恼事。
好事如何能办好?惠民如何变乐民?就这件事来说,张先生的话或许能给有关部门提个醒:“替我求求他们,多给延长几天吧,还有,最好别要房主的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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