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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第一年的新建住宅不能办理停供

http://www.F024.com 2010-10-15 16:43:23 华商晨报 [字号: ]

  不少市民由于情况特殊,不清楚采暖费该怎么交怎么退。记者咨询供暖部门,给市民提供参考。 被过滤广告 晨报手机报送千元现金券七夕情人节凤凰送健康 装修上辽一,价格我最低米琪蛋糕券85折热卖
  市民高女士家以前的采暖费给报销,可今年没给报,但钱已经交完了,想重新交可以不?

  答:可以的。用户按照报销的28元/㎡交完采暖费的,可以携带采暖费发票到所属供热单位营业厅办理换票、退款手续。
用户在将原发票返回后,每平方米退2.7元差额款,再重新按25.3元/㎡标准重新开发票就可以。

  第一年的新建住宅可以办理停供吗?

  答:不可以。新建居民住宅建筑,第一个采暖期须全部启用室内外供热系统。

  对于私接阁楼、封闭露台和地下室收费面积的如何确定?

  答:对已安装采暖设施的室内复式结构没有记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凡其层高超过2.2米的部分计入供热面积,不超过的不计入。

  新建住宅第一年应怎样交纳采暖费?

  答:对房屋所有权人已办理入住手续并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暖单位向其收缴采暖费;对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采暖费;对已售出但用户未入住的房屋,向开发建设单位收缴不低于其50%的采暖费;对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在采暖开栓后办理入住手续的,向用户按月收缴采暖费,其余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非居民网点、公建产权楼的超高如何收费?

  答: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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