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中小套型住宅的供应量 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于海)1月21日,记者从市建委和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力度,以继续满足中低收入人群需求为重点,调整住宅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中小套型住宅的供应量,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做好房地产项目市政设施配套工作,优化交易环境,推进全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今年,沈阳要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确保完成房地产投资1452亿元,力争完成1620亿元。为此,市建委要加强房地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保证小区配套资金投入不低于2亿元。加快小区市政配套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开发建设单位反映小区市政设施配套滞后问题,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在实施好跟进式配套工作的同时,着手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的先行配套工作,对拟成片出让的土地,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先行进行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工作。
市建委要求加强金廊工程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对新世界会展中心、恒隆广场等重点项目,继续加大协调和督促工作力度,保证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早出形象。预计全年新开工11项,竣工19项,可实现投资约500亿元。二是加大已竣工和即将竣工商业地产项目的二次招商力度。初步定于4月初召开“沈阳市金廊商业房地产交易会”。三是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各区做好拟出让地块的招商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确保拟出让地块项目早日落地。四是切实做好金廊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保障金廊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市房产局要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商品住房消费稳步增长,通过政策优惠、舆论宣传、提升服务,增加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精心办好春季房交会,搭建沈阳经济区房地产市场大平台,扩大沈阳中心城市辐射效应;抓紧通过立法途径制定法规或规章,增加存量房屋入市量;以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资金监管”措施为突破口,加强市场分类管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出改善型住房释放需求的新渠道,推动发展新、旧房市场互动,实现市区、郊区、县域三大空间联动,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稳步增长。
市房产局要完善多渠道住房保障方式。继续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建设两种保障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积极探索解决“夹心层”问题,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配租试点工作;出台《沈阳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租赁补贴政策,将先租后补调整为货币直补,按月(季)发放。
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将设立“企业房产登记服务区”,将测绘、在建工程抵押,企业房产转让,企业房产抵押登记等业务集中设立专区,选派业务骨干受理和协调。服务大厅开设“大户室”。开通集中申请的受理渠道,方便集中申请的开发企业、银行,在规定的申请件数范围内通过“大户室”集中优先受理。重点企业专人“包服”,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在房屋登记中的实际问题。
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要把房屋测绘业务、初始登记业务受理窗口延伸到市内五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业务。同时,在市内五区增设“便民服务车”,为企业提供测绘、初始登记、权属变更、房屋转移登记集中申请等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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