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拟出台物业管理条例、犬类管理条例和绿化休闲空间管理条例,为创造“绿、静、美、安”的人居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昨日,在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作《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透露,在今年的立法任务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市民养犬扰民、绿化休闲空间不足等问题,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此外,针对城乡规划管理上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等问题,今年拟制定沈阳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沈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赵长义解释说。 去年,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共完成9件立法项目,其中制定3件,修正1件,废止5件。其中,制定了《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沈阳市专利促进条例》。 赵长义介绍,今年,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要继续加大对解决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推动公共资源配置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今年,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加强对财政预算外资金的监督。“要将政府重大资金使用、重大债务举借等纳入监督范围。”赵长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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