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重庆市副市长黄奇帆提出重庆房价调控目标,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虽然网民对此调控目标能否实现仍然存疑,但是对于官员关心普通民众住房的姿态,大家已经发出了一面倒的叫好声。
政府官员的公开表态,应该视为郑重的承诺,必须依此目标而行,方能不负民望。这种承诺其实是按照房价收入比来控制房价。谁都知道,房价收入比是按照房价划出的一条市场曲线,如果没有市场价格,这条曲线也就不成立。现在政府将曲线主导权划归收入一方,如果民众收入不涨,则房价也不能上涨。这种承诺目标现实吗?
从重庆市统计年鉴来看,重庆的商品房价格与造价都节节上升———2003年,全市房价为1731元/平方米,2005年达到2587元/平方米,2006年涨至2697元/平方米,2007年为3155元/平方米,2008年为3835元/平方米。房屋造价也在上升。2003年全市房地产开发造价为937元/平方米,2007年涨到了1563元/平方米;2003年全市住宅造价为827元/平方米;2007年涨到了1452元/平方米。很明显,重庆的房价涨幅超过了重庆的工资涨幅。房价涨幅不受到抑制,那么重庆就得普遍加薪加大房价收入比中的收入比重,这样一来,重庆的招商引资就会出现大麻烦。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2008年重庆职工平均工资为26985元,实际增长10.8%,除过快增长的国企、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工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中位数为2.1万元人民币,以2008年的工资计,1-7月主城区共销售商品住房1141.57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建筑面积销售均价为3953元/平方米;一套普通两居室90平米(一家三口每人30平米)新房,是3953×90=355770元,一对夫妻相加的年收入是26985×2=53970元,两者相除,比值大约6.59。无需调控便已实现“7”以内。如果以收入中值计,则在8.47,重庆还需要作出一番努力才能控制,但比房价收入比在10、20以上的北京等城市要好控制得多。
从全国范围来看,如果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为依据,按照三口之家90平方米的小康住房为标准,买一套90平方米“合理价格”的国民住宅,全国的均价应该为24.8148万元,每平方米为2757.2元——— 几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抑制房价的政策从来就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脱离宏观经济与配套政策跛脚独行。
重庆如何达到这一目标?首先是控制地价,也就是政府不能拿土地与民争利。具体标准是,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价不能超出房价的1/6;中低档商品房土地价格不超过房价的1/5;高档商品房不超过1/3,别墅另算。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市民将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5-1/3。
但是,如果不包括复杂的税费,则这一地价算不上便宜。6月24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透露:“根据对我国东中西部620个不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调查发现,目前在国内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这个比例远低于国际水平。”但这一数据遭到普遍质疑,因为土地加上税费,起码在房价占比五成以上,而不是鹿先生所说的23.2%。
重庆的情况比上海等地要好,虽然是直辖市,但腹地广阔,目前正在进行集约化用地试验,土地资源丰富。不过如果在重庆的郊区建中低档商品房来满足重庆市民众的住房需求,恐怕就有一定程度的注水成分。
重庆抑制房价的另一招是,依照规划,未来十年内重庆主城将有千万人口,按照国家人均30平方米建筑用地标准,主城住房面积总量将控制在3亿平方米之内。黄奇帆强调,政府关键要控制地产投资总额,以免大量热钱涌入地产业,导致房地产泡沫。
此言意味着两点,一是房地产投资受到控制,对于投资性住房征收重税,使房地产恢复消费需求,而不是投资需求,二是重庆市的主要地方收入将不从房地产投资而来,重庆市将通过不断的城市化过程,涵养工业企业税源。现在各地财政均有入不敷出之忧,房地产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只有改变税费结构,才能让地方政府回归培育实体经济的正途,而不是以培养房地产泡沫为己任。
对于想要抑制房价的重庆市来说,降低地价以及附着于其中的税费成本与潜规则成本,是重中之重。良好的法治环境将吸引具有责任感的开发商,进行二战后美国莱维托小镇似的大面积低价、高质、能满足生活所需的中低档商品房建设。
(作者系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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