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税务部门限制赠与房屋人群 超出范围赠与的加收20%个税 远高出交易1%的契税
房屋无偿赠与而无需缴纳个税的人群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产权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产权人若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购买与赠与对比
购买:
首次购买90平方米
以下的二手房
契税为1%
赠与:
4%的契税+40元/m2的公证费
如果是超出规定范围的赠与,
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与获赠相比,旧房还是交易更划算。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沈阳市二手住宅交易实行最低1%契税缴纳比例,而赠与不仅要交4%契税,还要加收40元/㎡的公证费。
另外,税务部门近日下发通知,限制赠与房屋人群,超出此范围赠与的,还要再收20%个税。
新规定 一纸文件限定赠房人群
日前,我省税务部门下发了关于房屋赠与征收个税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收紧了个人无偿受赠房屋的个税管理。
除通知规定的房屋无偿赠与而无需交纳个税的人群外,若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取得的受赠所得,将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通知进一步指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房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价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如赠与合同上标明的房价明显低于市价或未标注房价的,税务部门可根据估价等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受赠人转让房屋,该房产收入减除原捐赠人的实际购置成本、赠与及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税费的余额,是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部门可以依据该房屋市价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价格,并核定转让收入。
新变化 住宅“赠与”没“交易”划算
沈阳市房产局有关人士透露,在沈阳市25条房产新政执行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取得房屋产权不足五年又上市交易的,将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而高达5.55%的营业税比例最高。
在当时情况下,有正常二手房买卖需求的个人,由于想减少在税率方面的支出,则选择了“赠与”的方式。但随着政策的变化,尤其是25条新政的执行,住宅“赠与”开始变得不划算了。
大西路附近信源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原来赠与的契税是4%,而且对于是不是“直系亲属”,每个区的要求也不一样,大多数不需赠与人间的关系证明就能办理赠与。
李女士说,但现在“赠与”变得很尴尬,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合适”了。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房产局交易大厅二手房交易税窗口得知,由于25条政策执行至今年底,所以目前二手住宅交易税率没变,非住宅的交易则需缴纳20%个税。
新数据 7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同比涨60%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上个月,沈阳二手房成交量同比涨了60%以上,但价格相对稳定。
沈阳市房产局附近晓路房产中介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和政策是推动购房者进入房市的最主要原因,因为25条新政执行至年底,“估计明年还会有延续政策,毕竟沈阳的房市是比较稳定的,调控政策反倒不利于市场。”
该负责人还表示,除了政策支持,房产相关行业也并未拿出如国内其他地方一样的紧缩政策,这也同样支持了增量房市场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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