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44岁的皇姑区居民张建伟刚刚购买了一处80平方米的二手房。与普通购房者略有不同的是,张建伟一家获得了政府发给他们的5.5万元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然后他又自己添了一些钱,终于一圆新居梦。
此前,张建伟一家一直住在一幢50多年老楼里的一间16平方米的小屋里。12年来,他一直打地铺。目前,在沈阳市还有许多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张建伟一家一样,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廉租房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了住房难问题。
“居者有其屋”,一直以来,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问题都是沈阳市委、市政府致力解决的问题。沈阳市的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和廉租房实物配租等。
自今年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以来,截至目前,提出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的有8089户,市级备案的有2769户,已有460户购房,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的有156户。
今年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坐落在和平新居(南十一路南)、青阳四季花园(方家栏路南)、金沙望湖丽园(于洪造化街道小转弯村)等地。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质量堪比商品房,面积大多在50-60平方米。户型方正,在节约空间的同时,又保证了经济条件困难的家庭住得舒心、舒适、放心。
★有申购意向而且符合准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和平区、东陵区和于洪区的房产部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咨询电话:
和平区 83303133
东陵区 24231902
于洪区 253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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