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使用说明书》强制标准200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经过一年的过渡期,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按理说这对厂家及消费者都是件好事。可以清楚表明买卖双方的责权利。然而经过一年多的执行,实际情况并非乐观。
笔者查询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站,对2006年历次家具类的监测数据进行了一下统计:质检部门对家具行业检测的主要内容有:甲醛释放量、使用说明书、产品标志、外观检测、理化性能、力学检测等。每次检测内容中都有家具使用说明书。但家具使用说明书不合格的平均占到监测总量的10%左右,这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型家具企业。这说明有相当部分的家具企业对严格执行《家具使用说明书》强制标准的思想意识薄弱。
笔者利用周六、日的时间走访了北京几家大型的家具城,这些家具城规模大,相关机制比较完善,没有发现标示不清的现象。但问及前来采购的消费者是否知道《家具使用说明书》时,有近8成消费者表示不知道或者不清楚。大部分消费者知道家电类产品有使用说明书,但是属于强制标准这一问题上基本都不清楚。《家具使用说明书》的认知与推广是个社会工程,还需要厂家、商家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广,要让《家具使用说明书》深入民心,估计还需要时间的考验。
《家具使用说明书》到底说明啥?
《家具使用说明书》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其对家具各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家具名称必须反映家具真实属性,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2、必须明确说明家具用途和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给出结构、所用材料、性能、样式、规格和正确的运输、安装、使用、保养方法;
3、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甲醛释放量必须小于1.5mg/L;
4、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含有的毒性或放射性物质应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如因使用不当会对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的,必须写明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防护措施;
5、标明家具的具体型号和生产日期;6、必须对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给出安全警告,含开箱检查、安装调整、使用保养、搬运储存、故障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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