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信贷市场政策的收紧,“二套房贷”的标准问题也进一步凸显。此前多年,国家以及深圳地区对此并没有清晰的界定,使得众多银行有着自己的操作空间。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深圳市银监局出台规范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通知,并已经下发给各家银行执行。备受各方关注的是,通知中首次对“二套房贷”标准进行了界定,要求对有未结清两套以上(含两套)非普通住房记录者,不得按首套标准发放贷款。业内人士对此大呼意外,认为太过宽松。
深圳商业银行未严格执行风险管理
此前,中国银监会发布59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通知指出,近期国内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信贷尤其是按揭贷款业务中的“假按揭”、“假首付”、“二套房贷”标准放宽等问题有所暴露。为此银监会要求严格贷前审查和按揭贷款发放标准,严格遵守二套房贷的相关政策。为配合执行这一通知,近日深圳银监局出台了这一配套政策。
深圳银监局表示,根据近期对房地产贷款业务的抽查情况,发现深圳市场商业银行并未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再三强调的风险管理制度,仍存在违反或变相突破房贷监管政策的行为。为此深圳银监局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条对照监管政策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已办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也要求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凡认为监控有难度的,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四证”不齐开发商发放贷款;夯实借款人的担保有效性,不得出现保证能力不足或抵押率超标现象。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延长贷款期限,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并审慎反映其贷款五级分类结果。
严禁虚增评估价格提高贷款成数
此前,由于没有明确“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各商业银行对于房贷政策有着各自的执行标准。2007年9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其中对于“第二套房贷”提出调控要求。随后又下发了补充通知,明确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但在深圳市场,二套房贷的执行标准一直处于较为宽松的状态,尽管对外仍宣称严格执行,但实际操作中只要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再次购房就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条件。
对于二套房贷,此次深圳银监局重申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成数。凡对有未结清两套以上(含两套)非普通住房记录者仍按首套标准发放贷款的,将严格追究经营单位及其上级行的责任。银监局同时要求加强贷前调查,确保首付款和借款人收入的真实性;对借款人家庭整体收入支出不匹配或无相应调查资料者不得发放贷款。对信用记录不良者发放贷款后出现不良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银监局同时要求,应以抵押物的评估净值为基础计算二手房贷款成数,防止通过虚增评估价格变相提高贷款成数。检查中发现以假按揭套取银行资金的,对相关责任人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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