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是一排排欧式小楼,近看原来是农业大棚的看护房。 只要花上20余万元,你就可以在沈阳郊区拥有一处使用期限在20年、占地一亩的现代化农业大棚,并且还会得到一套33平方米左右的欧式小楼,市民花费别墅十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这样一处庄园。这是沈阳于洪区一处名为“蒲河湾绿茵庄园”销售信息。
在大棚边建高档小楼是否合法?这样的租售大棚形式是不是改变了农业用地性质?昨日,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对这一在建项目进行了调查。
调查:看护房建成欧式小楼
在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黄土坎村,一片欧式小楼和农家大棚式建筑非常显眼。这片名为“蒲河湾绿茵庄园”项目的在建工程已经建成了百余套大棚,每个大棚都配有一间看护房,但看护房建的非常高档。在一处建好的大棚内记者见到,大棚采用钢结构骨架,为智能温室大棚,配有智能温控设备,外饰为阳光板和玻璃材料。“这样的现代化温控大棚克服了严寒、炎热等不利气候影响,可以使作物产量成倍增长,并且不受作物季节限制。”工作人员称。
每处大棚还配有一处非常高档的看护房,看护房设计上采用尖顶的欧式风格,整体采用的是轻钢骨架结构,分上下两层,一般上层为卧室,下层为休息区,记者走了几间看护房,其平均使用面积都在33平方米左右。“大棚加看护房20年的租赁费用在20几万元,你想种啥都行,在这里你可以享受到欧式田园氛围,平时如果不来住我们负责管理。”工作人员介绍称。
建造商:大棚卖得非常好
“我们这个项目是农业种植项目,以向农民自愿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建设大棚后,再分散出租给各小型投资方,仍为农用土地,不改变土地用途。”昨日,该庄园项目一王姓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据其介绍,这一项目总占地在500亩,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将建设成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一共能建成300个大棚吧,现在大棚卖得非常好,已经卖出了一期的100个。”该负责人表示,来这里买大棚的大都是在市内居住的生意人,来这里不仅能体验一下田园生活,还可以种植获利,同时还能提供大量岗位给当地农民,改善农民的劳动环境和生活品质。
那么这样带有高档看护房的大棚会不会改变农业用地性质呢?该负责人称,大棚本身就是农业项目,而且建大棚看护房目前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建多大。“我们建的看护房虽然看上去很高档,但采用钢结构并没有破坏耕地,不会破坏农业用地质量,拆卸容易。”
记者了解到,北京地区不久前曾拆除了一批以修建温室大棚为名的商品住房,两者是否雷同呢?“北京的大棚房是以修建温室大棚为名,将大棚修建为商品住房,完全改变了农业用地性质,而且造成了土地的大面积破坏,和我们建的高档看护房不一样。”该负责人表示,该项目看护房面积并不大,没有超过大棚建筑面积的5%。
农林局:看护房建多大无标准
“这是不是借租赁大棚卖高档看护房啊,这种做法是否改变了农业用地性质?”在采访中,有附近村民这样表示。
昨日记者与于洪区农林局信息产业科的负责人丁吕新取得了联系,丁吕新告诉记者,“蒲河湾绿茵庄园”项目的土地入股及经营权出租过程符合法定规定和程序。该项目已经于2009年3月18日经区设施农业领导小组批准,在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在一份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辽宁省沈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中记者见到,“蒲河湾绿茵庄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占地500亩。项目审查符合备案条件。要求该项目“不得超规模建设;不得以居住为目的使用;不得从事养殖等圈地占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并且如遇国家和政府规划调整、征占土地时,要按照国家和政府要求无条件执行。
对于看护房的面积大小是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丁吕新表示,目前国家对于农业大棚的看护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丁吕新称,这一项目有力带动了区内外现代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的发展步伐,也增加了农民收入,应当提倡。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看护房只要不造成土地大面积破坏,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就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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