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房产局宣布,截至2008年底,沈阳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9.02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平方米左右;户均建筑面积84.1平方米,接近全市商品住宅户均销售面积。这表明沈阳市住房消费已进入到“量”“质”并重的发展新阶段。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90平方米以上的改善型住房合同备案面积达到329.9万平方米,共29439套,同比分别增长35.6%和42.7%,分别占全市商品住宅合同备案总面积和总套数的64.6%和51.8%,这表明改善型住房已经成为沈阳住房销售主流。
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城区(市内五区)、郊区和县域(一市三县)商品房备案面积分别占全市商品房总成交的43.9%、51.6%和4.5%。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主要集中在铁西区、于洪区、浑南新区、东陵区和沈北新区等区域。另外,上半年全市县域商品房总成交量比上年同期大涨了近40%。县域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已成为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热点。
据统计,上半年,沈阳市商品房合同备案量排名前十位的楼盘实现备案面积78.6万平方米,占全市合同备案总量的13.2%。据了解,沈阳房地产市场成为全国性的房地产市场,投资洼地效应进一步显现——国内知名的30家开发企业已经有70%以上在沈阳有开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