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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办产权证开发商要赔450万

http://www.F024.com 2009-4-10 9:01:44 华西都市报 [字号: ]

 本报讯(高新法记者王仁刚李寰)因房屋开发商未如期向业主办理产权证,204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成都高新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450万元。通过多方努力,高新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业主争取到违约金228万元。日前,法院为204户业主分别制作现金支票,将违约金一一交付到业主手中。

  据高新法院介绍,几年前,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高新区修建一座居民楼盘。由于多种原因,开发商未向业主按期办理产权证书,造成违约事实。2007年初,小区204户业主一起将开发商告上法院,索赔近500万元违约金。法院审理后,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450万元。判决生效后,开放商迟迟不能兑付,业主们又集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高新法院将开发商所属多套未出售的房屋查封,在多次劝其履行债务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将所查封的房屋实施拍卖,将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业主违约金。

  据介绍,该案目前执行尚未结束,本次执行兑付案款为228万元,约占整个执行标的51%,余款正在继续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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