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记者 庞贝
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楼市调控政策频频发力。从“国四条”到“拿地首付不低于50%”,再到“营业税优惠政策”终止,中央政府密集出台了多个楼市调控政策。(12月24日《经济参考报》)
政府的调控措施频频发力,但让人感到无奈的是,楼市的“高烧”却依然不退。据此,有专家认为,当前房地产调控措施开始进入密集出台期,未来或有“重拳”出击。
不过,“重拳”能否见效,却并不为外界所看好。近几年针对楼市的调控措施并不少,但楼市的高烧却越烧越重,居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频造地王,这说明所谓的“重拳”要么不够重,要么根本就没砸对地方。
12月23日,南京市代市长季建业谈到房价,说:“我十多年工资还买不起大房。”和之前副部级官员批评高房价相比,市长的表态让人惊讶,地方官员或许不应该如此抱怨,因为中央对楼市的调控政策之所以效果不显著,一定程度上说,恰是地方政府下有对策的结果。
或许,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不是抱怨,而是反思。事实上正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经营城市”的浪潮席卷全国,也吹响了房价飞涨的号角。
“经营城市”的功绩必须承认,以土地有偿利用和盘活城市资产为核心理念,大规模修建城市基础设施,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依靠财政投入改造城市的单一模式,在没有显著增加社会税收负担的情况下,相对短时间内完成了大多数城市的改造任务,并使经济的持久增长获得坚实的基础。
不过,“经营城市”在大放光彩的同时,却也导致了暴力拆迁等社会问题,而飞涨的房价尤其透支了民众的消费能力,在出口不振的情况下,使得促“内需”几乎沦为一句口号。
“经营城市”这一理念本身没有错,问题是受现有绩效考核制度的引导,地方政府将发展经济的车轮开得飞快,却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所亏欠,以至于商品房价格高得离谱,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推出却步履维艰。
从“经营企业”转而“经营城市”,是地方政府试图牢牢抓住经济发展核心资源的充分体现。政府的作为更多应该是在“市场失效”的公共服务领域,因为相比之下,“政府失效”的后果会更严重。
部分地方政府控制城市土地周转的总量,进而人为使得地价和房价在高位徘徊,这其实便是一种“政府失效”。在大多数城市的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对于“经营城市”这一理念,或许到了该重新定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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