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一天冷过一天,可沈河区孙先生的心却比这天儿还凉:2007年他购买的二手房由于陈欠10多年的采暖费,12月5日开始,他家已经被供暖公司停供了。虽说当初买二手房时自己没及时查清陈欠,可供热单位要求一次性结清近2万元的欠款,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呀! 家里的暖气被“掐”10天了
“2007年时,我通过中介购买了这套二手房。 当时中介告诉我,如果房屋有陈欠,采暖费就没法过户,原房主也说他没有陈欠。我就相信了。”说起2年前买房子的事儿,孙先生记忆犹新。这套二手房位于沈河区南杏林街10号永环社区内,57平方米。 房子买了以后,十分顺利地办理了过户。孙先生也就没再到供热单位查询采暖费是否有陈欠,也未办理供热合同变更手续。
2007、2008两年,孙先生并未交纳采暖费。今年10月,得知小区已分户的孙先生去交采暖费时,却被告知:该房产在过户前有10余年、累计1万余元的陈欠采暖费。再加上孙先生自己欠的2年,采暖费总计陈欠近2万元!而且,负责供暖的惠天热电六分公司要求他一次性结清。
孙先生感觉经济上无法承受,一直没有交费。结果12月5日晚上,一家人被冻醒了。一摸暖气已经停供。眼看着大人、孩子在家里冻得直打哆嗦,孙先生着急了。
2万元陈欠为啥都算我头上?
接着,孙先生想通过沈阳房产热线“96191”协调此事,希望可以采取“交一年采暖费带一年陈欠”的方式,分两年把自己欠的2007、2008两年的采暖费补上。
他认为,2007年之前的陈欠费不应由他承担。可惠天热电六分公司方面表示:不接受这一方案。坚决要求孙先生一次性结清近2万元欠费。
供热单位的理由很充分。按照市供热办2009年12号文件规定:“2001年11月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变更产权或使用权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
“一带三”方案我不认可!
“买房子之前应该确认采暖费是否陈欠,并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这是基本常识。”惠天热电宣传部部长李阔告诉记者,采暖费和水费、电费一样,买主应在购买二手房之前查明并结清。否则,购房人就有可能因陈欠而承担责任。不过,考虑到孙先生的经济情况,惠天方面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案:“一带三”。即孙先生可以交1年采暖费带3年陈欠,并签订还款计划书确认还款责任。
“房屋过户前的陈欠不应该由现房主全部承担,供热公司对文件中‘关联责任’的解读不准确。”孙先生说,他就此事咨询过律师,并表示不接受惠天热电的方案。目前此事还在协调解决中。
买二手房
咋防陈欠?
买房是大事儿,购房人如何避免买到有陈欠费用的二手房呢?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留意三件事:
1.找信誉好的中介,不要轻信原房主和中介的承诺和保证。
2.过户前,要请供热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写清有无采暖费陈欠。
3.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和采暖费一样,要在购房前查清是否有陈欠,否则购房者就得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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