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胡刚
昨日,记者就保障性住房中涉及的敏感问题采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胡刚。
记者:有些地方反映说棚改政策已经停止了,是不是意味着辽宁不需要棚改了?
胡刚:我省在2005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棚改,截止到2008年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城市 (论坛 新闻)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共拆除棚户房1511.4万平方米,安置棚户区居民41.9万户。 2009年,在巩固棚改成果基础上,各市自行开展城镇1万平方米以下棚改,目前已拆除棚户房257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310.6万平方米,安置棚户区居民4.15万户、12.5万人。
下一步,棚改还将有新的部署,与老城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捆绑在一起。
记者:有些省份已被曝光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将申请到的廉租房又高价租给别人,这种“暗箱操作”在我省发现了吗?
胡刚:从目前的检查工作来看,没有发现这种情况。
记者:有哪些预防措施?
胡刚:我省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廉租住房保障程序工作,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推出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形成了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
记者:有个别人反映廉租房的质量问题,这方面我省怎样保障?
胡刚: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我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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