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王超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在“城市发展与绿色经济”为主题的世博论坛上表示,中国城市的建筑密度太高、环境质量不尽人意、人际交流淡薄,不符合宜居的标准。“中国人还没有到都住二十层以上高楼的时候”。 据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中国人还没有到都住二十层以上高楼的时候”。城建部徐副司长的发言再次戳穿了“土地资源紧张”的谎言——以目前人均120平方米的城市面积计算,城镇用地只占中国国土面积的1.1%,即使提高一倍至人均240平方米,也只占国土面积的2.2%。看来,虽说达不到人人都住四合院的程度,最起码,理论上,能让每个城市家庭,都拥有一套像郑州所建的205平方米的超大经济适用房,实在是没有问题。 城市建筑密度高,环境质量差,显然是导致城市不够“宜居”的重要因素,但事实上,一个城市是否宜居,并不仅仅取决于建筑密度与环境质量,而人际交流淡薄,也并非完全是高楼大厦之过。按照专家的说法,一个宜居城市通常必须满足安全健康、生活方便、出行便利、环境舒适等条件。宜居城市的概念,涵盖了太多方面的内容。若仅从“硬件”方面来说,建筑密度高无疑是城市不够“宜居”的罪魁祸首。 建筑密度高,从官方的口径来看,是出于节约土地和集约化发展的目的,这一说辞的背后,实则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行业利益驱动下的产物。建筑密度高,就意味着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可以建更多的房子,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及开发商获得更多收益。而与地方政府部门串通一气,更改设计规划,本来该建10幢楼的土地上建了15幢,早就是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业潜规则。 建筑密度高,意味着土地成本降低,房价也不应当太高。然而,现实是,即便建筑密度再高,目前大多数城市的房价,都高得令普通百姓难以承受。以至于为拥有一套住房而逼民成奴,买一套房子要花掉三代人的积蓄成为普遍现象。当居民的口袋被高价房完全掏空之后,即便交通再发达,生活再方便,环境再好,又怎会有“宜居”的感觉?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向来被看做是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志。政绩冲动之下,许多地方纷纷向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迈进,别说是大城市,即便是中小城市,二十层以上的建筑也越来越不乏见。却完全忽略了,城市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活这一宗旨,与环保问题一样,要重蹈先发展后治理的覆辙。而“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无疑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 一个城市是否宜居,取决于居民的切身感受,或者说百姓的幸福指数,而不在于表面的繁华程度。如果楼越盖越高,百姓生活压力却越来越大,就绝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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