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房屋买卖情况时有发生,在交易中很多人对水电煤气费比较关心,但容易忽视供暖费的结算。本版将教您在二手房交易中怎样结清热费。
【交易前要查清是否欠费】
问题:我在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交采暖费时,供暖公司以房子有陈欠为由,要求我交纳原房主所在单位陈欠的采暖费,这笔钱与我有关系吗?
解答:面对这个问题时,也要注意新旧政策的不同。
首先,按照《关于解决居民采暖收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2001年11月以前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所欠采暖费,供热单位应向原交费主体追缴,新房主承担入住后发生的采暖费,供热单位不得以该房有欠费为由,拒绝供热或签订供热合同。
2001年11月以后变更房屋产权或公房使用权的,由变更产权或使用权双方自行结清陈欠的采暖费,并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如不结清由现房屋产权人或公房使用权人承担关联责任。
这里的变化是,原来的17号文规定,针对2001年11月以后交易的房产,现房主负责追缴陈欠的采暖费,现在变更为承担关联责任。这个变化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了更宽松的环境。比如现房主可以找原房主,并通过原房主向原所在单位明确欠费责任,追缴陈欠采暖费。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以后的二手房交易,一定要先到所属供暖公司查看是否有欠费,如果经查实没有欠费,应该及时变更供暖合同,必要时买方还可以向供暖公司申请不欠费证明,以此来保证今后可能出现的隐患;如果有欠费,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与房主结清采暖费。
【交易后如何交费看合同】
问题:房屋交易后,新旧产权人或承租人怎么交采暖费?
解答:不仅要看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是如何交接的,还要看是如何同供热公司结算的,如何办理供热合同解除和变更的。
一、如果同供热公司办理了采暖费的结算,解除了原合同,今后发生的采暖费就应该由买房人承担;
二、买卖房屋双方都没有到供热公司办理采暖费的结算和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原合同将继续有效,供热单位可以向合同的一方追缴发生的采暖费;
供热单位也可以向买房人或房屋使用人收缴发生的采暖费。
【分户改造不用交挂网费】
问题:我今年买了一个二手房,但这个房子没有参加分户改造,现在我想分户改造,是否应交挂网(联网)费?
解答:供热挂网(联网)费是居民住宅楼或其他建筑在建成之初进行供热联网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是对供热热源增加水、电、锅炉容量、场地及人工费所给予的补偿。
分户改造工程不涉及热源联网事宜,对供热热源的容量不发生影响,所以,不应发生供热挂网(联网)费。沈阳市供热主管部门也多次强调,对于此种情况,供热单位要给予安装并保证供热,居民不应再交纳挂网(联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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