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套房贷”收紧之声再度响起,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收紧政策,矛头直指第二套住房及高档住宅的消费市场—— “诱人”优惠收紧了 国庆假期后,南京、上海楼市政策收紧之声四起。 10月9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政,对高档房及二次贷款买房作出了新的规定。从10月10日起,对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全部结清后第二次申贷,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继南京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方案也从10月19日正式实行。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客户的“二套房”暂时不得申贷省公积金,此外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贷款额度减半。 再看上海,10月9日,上海银监局向辖内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维护上海银行业良好竞争秩序的通知》,要求各行应认真贯彻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等方面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相关监管要求。 在杭州,一些股份制银行目前虽然没有完全关上二套房贷优惠的大门,但优惠幅度也比以前小了,利率一般只能打到8.5折左右。“现在向银行申请二套房贷款,想要享受上半年的最优利率看来是办不到了。”计划在沪再购置一套房产的市民李先生向记者感叹,“国庆长假归来,就听说上海银监局重申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购房计划越拖越难以实现了,早知道上半年就买了。”房贷优惠一取消,买第二套房子就要多掏不少钱。以一套贷款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利息总额相差20万元左右。 重申意在抑制房价? 今年7月初,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重申要严格遵守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应对“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以及“二套房贷”标准放宽等问题。 对于房贷业务,某业内人士表示,“房贷业务一直是银行难舍的优质业务,各家银行竞争非常激烈,而且从业人员有着业绩压力,难免会使得放贷的标准有所放宽。”他表示,“现在利率下浮幅度降低可能是迫于监管层的施压、放贷额的限制、贷款质量等因素的考虑,执行符合政策的标准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做到的。”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二套房贷政策不断重申,但效果却不佳。原因除了房贷业务相较于其他贷款业务较安全,银行不愿放手外,还有来自于社会的压力,房贷需求很旺盛,购房者对房价走高有强烈预期,纷纷向银行贷款。并且,监管上的手续比较复杂,特别原来如果在异地买房,各银行间信息传递不一定完全到位,使二套房的界定增加了难度。” 过低的融资成本导致房地产市场投资气氛浓厚,各地房价9月以来纷纷突破历史新高。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1至7月,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新增1.1万亿元,占同期全部新增贷款的13.2%。在此背景下,北京、南京、杭州、深圳等地纷纷出台收紧二套房贷的地方性政策,虽然收缩程度不一,但从紧之风已经悄然刮起。 重申二套房政策可能与房价不断高涨有关,银监会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过度走高,意在保持市场稳定、安全。 对改善性购房有所冲击 与以往相比,江苏省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是首次贷款,购房面积低于144平方米,贷款额度将没有任何变化;如高于144平方米,则可贷额度减半;如果是二次贷款则算“二套房”,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次调整有松有紧,对首次贷款的普通商品房是放松的,而对于“二套房”则大为收紧,可以抑制部分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但对于改善性购房也会有所冲击。不过,省公积金的覆盖面还比较有限,主要面向省级机关、单位、企业等的职工,因此调整对于市场的影响不会很大;1-9月省公积金放贷18亿元,也远低于南京市近百亿元的水平。此外,夫妻双方分别缴存省、市公积金的,可任选其中一人主贷,按照其缴存地,选择贷省或市公积金。 业内人士表示,二套房贷全面收紧,主要是出于保障信贷安全和稳定楼市的考虑。其实,之前银监会就曾多次要求银行严格执行政策,只不过银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打折扣。 深圳社科院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出台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对楼市来说作用力都是有限的,总体上还是要看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会有什么新的政策性的导向。 相关链接>> 我省13市的公积金普遍资金紧张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记者从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由于目前楼市销售火爆,我省13市的公积金普遍资金紧张。 国家七部门出台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必须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禁止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据省公积金监管办相关人士介绍,此前根据国家规定,为了防止资金被挪用,公积金的结余资金使用被严格限制,仅可以按规定购买国债,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今年初全国两会时,国家提出了用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思路,经过大半年的时间,意见正式出台,为公积金提供了一条新的使用方式。其目的主要是在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职工正常贷款、提取的前提下,盘活沉淀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并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我省规定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比例的警戒线是80%,连续超过80%,就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而因为今年以来商品房销售持续火爆,目前全省平均存贷比已经达到了87%,除了个别城市还在警戒线以下,大部分城市已接近或超过90%,其中南京达到了95%。不少城市都调整政策,收紧了公积金贷款。”这位人士介绍说,当前东部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如江苏、广东、浙江、上海普遍公积金不够用,试点的可能性不大,而西部地区房地产销售相对平淡,公积金沉淀资金较多,具备实施的条件。此外,如果在江苏试点的话,也需要当地政府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特别是保证资金安全的措施,确保钱放出去能及时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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