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公司相关人士说,收采暖费滞纳金是为督促用户尽快缴费 惠天热电公司负责沈阳50万户居民的供暖,约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此前,惠天热电公司曾表示,今年将开始收取滞纳金。供暖期11月1日开始,之后还将给出一个月的补交期限,对于12月1日以后逾期缴纳采暖费的,每日按欠费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
随后,沈阳市供暖办对于供暖企业收滞纳金的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用户对合同中约定收取滞纳金的标准有异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的标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
因此,惠天热电公司依照该新要求,将收取滞纳金的标准改为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5‰收取,比原来降了一半。
惠天热电公司的相关人士说,今年开始收滞纳金,只是为了督促用户尽快缴纳采暖费,“12月以后再交钱的人很少了,几乎没几个,而且滞纳金也不多,一天就三两块钱,主要是为了督促。 ”
记者咨询了其他几家供暖公司,他们都表示,尽管供暖合同中有滞纳金这一项,但实际操作中,从来没收取过。
对于收取滞纳金是否合理,市民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市民岳鸿宇说,“供暖合同都是统一的,我们也不能选择供暖公司,合同里有这条,有没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
采暖费滞纳金标准
沈阳市供暖办要求 收取的标准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惠天热电公司规定 每日按欠费总额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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