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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新规"实施首日交易正常 客户业主表示理解

http://www.F024.com 2008-1-4 10:20:24 焦点房产 [字号: ]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表示“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办理房屋出租登记不得收费”,同时指出“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这一规定,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规范整个房屋租赁市场,保障业主和承租人的利益,更利于规范房产经纪公司的经营行为。我爱我家针对此规定的出台,为每位选择我爱我家办理相关业务的客户和业主特别准备了一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告知函》。

  据记者了解,我爱我家出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告知函》,是针对所有选择我爱我家公司办理房屋租赁相关业务的客户和业主准备的一个告知函,在这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告知函》中,我爱我家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客户和业主详细地指出了出租、承租双方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期限要求,以及办理手续时需要准备的所有相关材料以及其他内容,以此来保障客户和业主的相关权益以及享受的相关服务。

  同时,我爱我家指出,《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正式实施,可以有效的打击房屋租赁中普遍存在的偷税、漏税等现象,规范经纪公司操作和增强消费者租房安全意识,从而达到保障租赁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目的。我爱我家正是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告知函》的形式,来促进客户、业主和公司之间的规范合作,出租方或承租方在看到我爱我家的告知函后,以回执的方式,告知我爱我家“本人已收到贵公司关于《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的告知函并充分了解其相关内容和要求”。据我爱我家介绍,告知函这一形式可以使业主和客户双方进一步了解《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并且可以有效的打击非法中介,这也是该规定出台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据我爱我家全市各门店反映,《租房新规》实施首日,交易正常。到店咨询的客户业主均表示理解该规定管理办法,会积极主动的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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