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了,还能享受房改房待遇吗?
问:我与前妻曾经参与房改购买公房一套,但是,离婚时法院判决将房产归前妻。现在,我再婚后欲与妻子购买现居住公房。请问我是否还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律师诊断:根据沈政发<1993>53号《沈阳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按本细则规定购买公有新、旧住房,每个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待遇。下列情况,职工购房也属于享受一次优惠待遇的范围:“职工再婚后,双方都没有住房的。”从这角度来说,你属于“职工再婚”,如果你和妻子双方都没有其他住房,就还可以享受一次相关优惠政策。
造假买公房该担何责?
问:在参加房改购买公房时,如果由于出具不实材料而获取两次优惠待遇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诊断:根据沈政发<1993>53号《沈阳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购房采取不正当手段,一户骗取两次优惠政策购房的,由售房单位退回购房款,收回房屋,收缴停租期间的租金,并处以适当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以欺骗手段购买公房,其结果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连房子的居住权都被收回了。
孙子继承爷爷遗产,怎样避免纠纷?
问:我爷爷已经80多岁了(奶奶已经逝世七年),平时生活由我和父母照顾。爷爷现有一套两居室楼房。爷爷说,他去世后将此房给我。但我有三个大伯,四个姑姑,五个叔伯姐,一个叔伯哥,一个叔伯弟。我现在需要办理什么有效法律手续才能避免产生纠纷?
律师诊断:按《继承法》,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有先有后,而排在第一顺序的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你的大伯、姑姑等比你有优先继承权。如此情况下,要想避免纠纷,你需要这样做:在确定你奶奶的遗产处理方式后,你爷爷可以采取赠与方式给你并办理过户登记,或者立有书面遗嘱(进行公证或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伏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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