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称,土地违法查处偏轻产生负面效应极大
“四年多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把住了非法批地的“闸门”,但未能把住非法用地的“闸门”。一些基层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处境十分被动、尴尬。” ———张新宝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日前表示,土地违法查处偏轻产生了极大负面效应,是造成土地违法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据张新宝介绍,目前我国的土地违法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客观上,我国国情决定了土地供需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主观上,受现行干部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的制约,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的真正确立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二是以需求主导供地的模式仍未转变。现在主流用地模式仍是“土地围绕项目转”。尤其是书记、市长千方百计引来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就得想方设法为其供地。
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普遍偏轻、不到位,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据统计,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中部某省各级国土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96人,实际落实不到一半;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实际仅追究7人。沿海某市国土部门2005、2006两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37件,仅执行了1件。违法处理不到位,违法者反而得到重用或升迁,刺激了一些政府和部门违法用地。
张新宝说,下一步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呼吁尽快完善财税体制、干部考核制度等相关体制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