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房子,为什么看样板间时觉得十分大气,而自己入住后的房子却很不如意?是什么欺骗了我们的眼睛?
样板间配有“放大镜”
坊间流行一种说法:样板间面积要比实际房屋面积大一些。这究竟是视觉误差还是确有其事?记者就这一说法进行了求证。
据记者了解,大大小小的平面镜、各式各样的照明设施、玻璃质地的隔段等设施是样板间中的“常客”。
北京的建筑师藏久龙分析,开发商多少会采用一些手段来有意识地“放大”样板间。例如开发商都会选择整个小区中采光效果最好的位置做样板间;而在房屋的玄关处或相对窄的地方放置平面镜,造成的视觉效果就是进深加大,视觉空间得到拓展。
“常客”不常规
王晓(王晓博客,王晓新闻,王晓说吧)迪是一名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家里买房子时她随家人逛了不少样板间,回忆起自己参观样板间的经历,她表示,一进样板间售楼员就把n多灯随手打开,灯发出的光线“自然”地照到了周边的镜子上。而这些灯的位置都比较特别,都是地灯,或者墙壁上的某个位置安一个灯,谁家也不大可能安这么多的灯和镜子呀。
物理老师夏雨久介绍,根据镜面反射的原理,射灯的光线照到平面镜上,相当于增加光线的传播路径,会产生光线传播范围扩大的效应,体现在视觉上就是显得空间范围大了。
那么,怎样才能不靠视觉感受理性地确定房屋的实际大小?
业内人士王先生支招,在参观样板间的时候正确认识参照物就可以规避透过“放大镜”看样板间。例如用尺子测量一下摆放在样板间中的电视机屏幕的尺寸,是否比自己想要置办的电视机的尺寸小很多。
样板间不“样板”怎么办?
自己的房子和样板间相去甚远,该如何是好呢?
辽宁华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胜利表示,样板间与入住房子关系就是样品与商品的关系,样品应当与商品是一致的。对于样板间来说,除去样板间的装修部分,其余部分都应该是其他房子的“样板”。
彭胜利介绍,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该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就应当与样板房一致。消费者是有权提出将样板房明细纳入合同的。如果入住的房屋不符合合同中样板间标准,消费者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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