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贷担保中心开始运行,担保自今年1月1日已经开始办理,但由于文件传达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只有部分银行分理处能够办理贷款担保,全市各个放款银行全面开展业务还需等上几天。
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凡在北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购买上述房屋贷款时均可向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经贷款人同意,担保中心也可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办理担保的具体流程如下:
咨询、领表。担保申请人到资金管理中心领取借款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交表。担保申请人将填写无误的申请表连同担保所需证明资料一同交到市资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
抵押物评估及担保审核。抵押物需要评估的,资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交申请人。申请人持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到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并授权的评估机构办理抵押物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借款申请人将评估报告交到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拟发放贷款额度,并开出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和银行调查通知单。担保申请人持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和银行调查通知单到中介机构接受审核。通过审核的,由中介机构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未通过审核的,将担保申请资料退还申请人要求其选择其他担保方式。
缴费及填写合同。通过审核的担保申请,由申请人持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费。然后持交费证明填写抵押合同、担保合同、授权委托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等文件,再将上述材料和全部借款申请资料交到银行。担保服务费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一次性收取。借款人提前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的,可凭证申请退费。
银行调查。
终审。银行调查程序结束后将全部资料交担保申请人,由其将资料送交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将资料转交担保中心盖章。担保中心将经复审并盖章后的资料交资金中心进行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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