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0月22日专电(汪学香)银川市西夏区的朱宗琦1年前在银川市兴庆区迎薰商业广场预购了一个地下商铺,购房合同中约定今年1月底商铺交付使用,但直到现在整个广场工程只完成了主体框架,竣工开业更是遥遥无期。其间,朱宗琦向开发商提出了退房要求,但自今年4月份至今,他往开发公司跑了68趟也没能 拿回退款。
2004年8月中旬,由银川市人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迎薰商业广场商铺开始预售。朱宗琦先生一次性交清了76000元房款后购买了广场地下层07号商铺。9月17日,朱宗琦与银川市人防建设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2005年1月30日商铺交付使用。
据朱先生讲,今年初到了商铺交付期,当他来到迎薰商业广场时,眼前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6层高的楼房完工不到一半,工人们还正在不紧不慢地进行着施工。当朱宗琦找到人防公司售楼中心询问情况时,部门负责人让他耐心等待,再过两三个月后肯定能开业。可一直等到了4月份,广场大楼依然没有完工,朱宗琦决定退房。
朱先生说,在双方所签购房合同第九条中约定,逾期交房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自4月份至今,他连续写了3份退房报告,足足往人防公司跑了68趟也没能拿回房款。
记者发现在迎薰商业广场人防公司售楼中心,房门紧锁,屋内空无一人。该商业广场虽然过交付使用期已大半年了,但广场大楼只完成了主体框架工程,而且一二楼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只在三四楼上有几个工人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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